时间:2016-01-19 来源:江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6年1月12日,江西省法学会在南昌市组织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座谈会,江西省综治办、江西省法学会全体干部以及有关高校法学专家共4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但综治工作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重实践轻理论、重目的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重人治轻法治等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有待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
为此,江西省法学会经与江西省综治办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理论研究,力求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日前,由江西警察学院院长程小白领衔,组织精干力量调研撰写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研究》已经完成初稿。
1月12日的座谈会上,江西警察学院院长程小白作了撰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研究的背景说明,江西省综治办主任徐南凯、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鹤翔,以及有关专家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修改意见,要求对初稿尽快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运用到综治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