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2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吉林省18所监狱全部成立法律服务站
吉林省法学会为18所监狱法律服务站揭牌
5月5日,吉林省法学会、吉林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监狱设立法律服务站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全省18所监狱全部成立法律服务站,对监狱法律服务站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服务对象:全省监狱民警和全体服刑人员;
——基本任务:对监狱民警进行法律培训,在服刑人员中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服刑人员法律咨询活动,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活动内容和形式:对民警进行法律培训,提升监狱民警执法素质和水平;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专题讲座;由法律服务团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学院校在监狱建立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法律、教育、生活、回归等服刑指导,鼓励其积极改造;开展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等特色帮教活动。
——管理分工:全省18所监狱法律服务站由省法学会设立;监狱法学研究会组织实施,设总联络人,负责沟通与协调。相关市州法学会组织专家服务团,组织开展服务工作;各监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组织机构。每个监狱法律服务站设立站长、副站长各1名。站长由服务团团长担任,副站长由各监狱分管副监狱长兼任。每个监狱法律服务站设固定办公场所,设立联络员1人。
——运行保障:建立监狱法律服务站保障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站的领导。设立全省监狱法律服务站协调小组,由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法学研究会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监狱法学研究会,负责对服务站业务活动协调指导。建立监狱法律服务常态机制。利用省法学会专家库资源,适时组织法律专家采取“坐诊”、“巡诊”、“网诊”及登记预约等形式,对各监狱服务对象进行常态化法律服务。各监狱提供物质保障。对所需的人、财、物予以大力支持。
——工作要求:各监狱纳入工作日程;驻有监狱的市州法学会加强管理考核;纳入市州法学会年度考评;法律服务活动与监狱工作、与监狱工作社会化工程紧密结合,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积极培树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
《指导意见》下发后,全省18所监狱法律服务站迅速全部成立。
5月10日,吉林省法学会在省女子监狱举行全省18所监狱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冯刚,省监狱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晓东出席揭牌仪式,李申学、马晓东为全省18所监狱法律服务站揭牌,姜德志、马晓东讲话,冯刚主持揭牌仪式并讲话。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武泽云代表18所监狱表态发言。
姜德志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和省委赋予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监狱设立法律服务站,有利于促进服刑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有效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大力提升监狱民警执法水平,有利于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深层推进法治吉林建设。
马晓东说,监狱法律服务站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奉献社会的平台,是民警会员学习成长的学校,是服刑人员解决涉法问题的依托。一定不辱使命,做好法律服务站工作,让法律援助之花结出丰硕的公平正义之果。
冯刚要求全省监狱要把法律服务站工作纳入监狱教育改造社会化和“社会爱心人士关爱工程计划”之中,在人财物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要积极向省法学会和驻地市州法学会请示汇报,虚心向法律专家学习请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促进法治监狱建设,充分利用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的平台和阵地,共同把法律服务站打造成法治吉林建设的品牌。
武泽云表示,全省18所监狱将充分利用法律服务站平台,借助专家资源,解决服刑人员涉法问题,发挥好法律服务站功能,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治监工作水平。
揭牌仪式后,监狱法律服务站11名法律服务团专家对32名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了有关法律诉求及相关问题。出席仪式的领导和人员观看了服刑人员汇报演出,参观了服刑人员生产区、生活区和教育改造场所。
全省监狱法律服务站揭牌后,监狱法律服务工作进入常态性运作。